滨州市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条例/第三章 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学校负责人集中就餐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就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与陪餐,听取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中小学校应当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