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八章 数字基础设施第五十五条有效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迁移、拆除数字基础设施,不得实施违法侵入、干扰、破坏数字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数字基础设施安全。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