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茶行业社会组织应当规范行业行为,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茶叶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茶叶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日照绿茶质量安全负责。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