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济宁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
第三十七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