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或者其他形式的健身活动,配置必要的健身设施、器材,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条件的可以举办职工运动会。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