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有效自治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给予优惠。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