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的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