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涉及湿地保护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湿地保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