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名录、制定湿地生态保护方案及其他湿地保护与利用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评审意见。具体工作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