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公共服务机制,引导科技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科技服务机构予以支持。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科技公共服务,可以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办理。
鼓励设立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概念验证、中试、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专业服务。
鼓励、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联合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创新联盟或者知识产权联盟、教学科研基地,培育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开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