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提供科技基础设施、科学仪器设施、科研文献、科技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增值服务。

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购置的科技资源,除有保密要求和特殊规定外,资源管理单位在保证自身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共享。鼓励以社会资金建设、购置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