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新型举国体制,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实验室体系建设,实施省市科技创新协同机制,与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部署相衔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