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五章 科技合作第三十四条有效支持各类园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统筹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支持飞地园区发挥政策效用和载体功能,与创新能力较强区域或者城市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合作关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