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五章 科技合作第三十五条有效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合作,营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合作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开展联合研发、国际技术转移,深化国际科技人才培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