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三章 企业和科研机构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支持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