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和投入,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投入基础研究。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