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二章 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和投入,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投入基础研究。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