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对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