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海域使用与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时,应当遵守海洋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合理利用海域。海域使用权人从事海水养殖的,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