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企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对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