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全社会支持见义勇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援助。鼓励社会力量和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资助、奖励。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