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救治因见义勇为负伤人员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