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服务公众、建管并举、保障安全的原则,服务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