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限制在海珠湿地保护范围内举办群众性活动。

在海珠湿地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当征得海珠湿地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