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已废止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在施工现场对外公布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