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有效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迫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协商后,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