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下列活动:(一)挖掘茶马古道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等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二)传承剑川木雕、白族布扎、土陶、古建修缮等传统手工技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三)设立民俗传习馆所,开展对剑川白曲、白族霸王鞭等地方民族歌舞的挖掘和展演。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