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万峰湖保护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畜禽散养密集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散养户对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收集、集中处理或者利用。鼓励散养户采取种植、养殖结合的方式,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