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燃气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加强审批、监管、执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