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团体、本行业的移风易俗促进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实践、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爱心公益等活动。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