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三十八条有效规范性文件被纠正或者撤销后,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相同问题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应当将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按照本条例规定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