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审核各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汇总形成本市行政执法事项总清单,并分类形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规范和管理运行办法,由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