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支持在投资、金融、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种业、深海、航天等领域设立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培育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服务品牌。

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在调解规则制定等方面探索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开展国际商事调解。支持商事调解员个人在符合境内监管要求条件下,采用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参与国际商事调解。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