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数字住建,统筹推进住房领域集分析研判、监管预警和政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应用,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智能建造应用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全过程,推动建筑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