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三章 收费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十四条已废止收费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须会同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发文才能生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