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二条已废止专门委员会审议法规案,应当召开全体会议,以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