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三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一条已废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