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府扶持与市场促进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生态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促进生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合作,建设生态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开展生态旅游管理人员、导游、讲解员以及相关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