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口香糖、烟头等废弃物,破坏公厕卫生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