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水系、绿道、农田林网等生态空间布局,彰显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的田园特色。

水系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强化系统治理、日常管护,保持自然生态,注重与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相匹配。

绿道建设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树种,具备生态、景观、游憩等功能,符合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要。

农田林网建设应当综合考虑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因素,注重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发展。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