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加强污染防治,推动乡村绿色发展,持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