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引导村民科学、合理施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秸秆、尾菜、养殖废弃物、废旧农膜等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农用废弃物回收机制。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按照国家规定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