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