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二十七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