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第三章 技术改造服务保障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目录清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动态更新,并按照规定做到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