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在技术改造实施过程中按照产业布局向各类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完善产业生态,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