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第二章 技术改造实施第十一条有效技术改造实施应当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关键薄弱领域,加快攻关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