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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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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第二十七条

有效

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能力和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6日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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