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前山河流域的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和生态补偿的原则。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