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第二十九条有效香洲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对前山河流域水体进行排查,定期公布新增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有计划地开展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