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第十九条有效前山河流域的水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水污染防治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